愛貓一生|貓砂大戶寄倉專案服務合約

立約時間:2025 年 07 月 01 日

本合約由以下雙方締結:

甲方:愛貓一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220438,以下簡稱「甲方」),為「愛貓一生」品牌營運方,提供商品銷售與寄倉服務

乙方:透過甲方網站購買「大寄倉專案」之個人或法人用,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基於誠信原則,經詳細讀並理解以下條款後,同意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1. 寄倉商品定義
    1. 本合約所稱「寄倉商品」,係指乙方一次性購買,並由甲方於約定期間分批配送之貓砂品,依乙方下單時所選規格為主。商品規格如下方網址:
      1. 豆腐砂:https://catinlove.com/products/tofu-cat-litter_6packs
      2. 礦砂:https://catinlove.com/products/mineral-cat-litter_6packs
    2. 乙方下單即視為確認商品規格與數量,如包裝樣式因批次不同而有微幅調整,乙方同意甲方以同等規格與品質之商品履約。
  2. 合約成立方式:乙方於甲方網站完成大戶寄倉購買行為,即視為已同意本合約所有條款並與甲方成立契約,雙方無需另行簽署、按鍵或勾選。

第二條 服務

  1. 乙方購買「大寄倉專案」後,甲方應於訂單成立後 1-3個工作天(遇例假日順延)配送首箱商品,並於首箱出貨後七日開立一次性大戶寄倉全部發票。
  2. 剩餘箱數視為「寄倉存貨」,由甲方於合約期間代為保管,乙方可分次提出寄送需求
  3. 每次出貨不得少於一箱,乙方無需另行支付運費。

第三條 履約與寄倉期限

  1. 合約有效期間為自發票開立日起計算十二個月(共 365 日)。
  2. 乙方應於合約期間內完成所有寄送申請甲方將於合約到期前發送兩次通知至乙方最後提供之電子郵件或手機號碼。若兩次通知均無回應且乙方未完成寄送申請,視為乙方已放棄剩餘商品之提領權益,甲方無需再行配送或退費,乙方不得異議。

第四條 寄倉商品管理

  1. 寄倉商品所有權屬乙方,甲方僅代為保管與依約履約,不得擅自處分。
  2. 甲方應提供合理倉儲條件妥善保管商品,並保證所配送商品具合理效期與功能完整。
  3. 基於品質與庫存管理需要,甲方得於不影響品項、容量與功能性之前提下,調整為同等規格商品履約,乙方不得異議。
  4. 寄倉商品不得更換品項、不得轉售或拆分出貨。

第五條 取消與退費

  1. 若首箱尚未寄出,乙方得申請取消訂單並獲全額退費。
  2. 若已寄出首箱,乙方可於收到首箱後七日申請退費,惟須扣除以下費用:
    1. 已出貨商品金額(依單箱宅配專案價計算,最新價格以甲方官網公告為準)
      1. 豆腐砂:NT$ 999/箱
      2. 礦砂:NT$ 801/箱
    2. 超過七日後,恕不接受任何形式退費或部分退款。

第六條 責任限制

  1. 如遇天災、疫情、物流異常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出貨延遲,甲方應主動通知乙方並協調後續安排。
  2. 如因乙方填寫錯誤資訊、無法聯繫或拒收等原因導致配送失敗,乙方須自行負擔重寄費用。

第七條 爭議處理

雙方如對本合約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時,以甲方營業所在地「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 本合約為電子契約,乙方一經下單即成立,雙方無需書面簽章。
  2. 合約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依《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法規補充處理。
  3. 甲方保留依營運需求更新合約容之權利,惟不得影響乙方既有之商品權益。